因公受傷,要用【勞保住院,勿用健保】,權利是給知道的人,如果您不知道或晚知
道,吃虧多大您知道嗎?!台灣勞、農、公保共一仟多萬人,或您的親友客戶,下列情
形可領給付,如何申請才能領到錢,怎樣申請才能合法領到最多錢?勞保局通常會告
訴您不能申請。因為勞保局第一線的櫃台員或接電話的人,他們有的不懂,有的是立
場與您相反,當然說法有所不? 。所以請大家要找有專業知識的人士幫您的忙,以免
權益受損。

◎中風、老年癡呆症、植物人及精神病等障害最多可領【240.6萬】元。
◎臉上有疤痕,最多領【72.19萬】元,鼻子塌陷,失去嗅覺,最多可領【44.1萬】 元。
◎喪失生殖能力如切除子宮、睪丸等最多【32.08萬】元。
◎意外事故牙齒掉五顆以上,最多【32.08萬】元。
◎肺、肝、胃、腸、胰、脾、腎、膀胱等內臟機能障礙,最多240.6萬】元。
◎言語機能障礙,講話不清楚的,最多【200.55萬】元。
◎耳朵重聽,最多【128.35萬】元;視力模糊,最多200.55萬】 元。
◎手或腳喪失機能或殘缺,最多【200.55萬】元。(不一定要殘缺)
◎脊柱畸形、障害、駝背者,最多可領【88.2萬】元;長短腳最多可領【56.1萬】元。
◎父母配偶子女死亡(含出生即死亡),最多可領【12.03萬】元。
◎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,不一定要住院,門診復健期間每月最多可領【30,380】
元,最久領2年;普通傷病住院期間每月最多【2.07萬】,最久領1年(只有勞保)

1.公傷傷病給付:要件是
(1)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或職業病
(2)正在住院、門診、復健
(3)未取得原有薪資,給付標準是自事故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%給付,第2年仍
在治療中者降50%,以2年為限。

2.普通傷病給付:要件是
(1)普通傷害或疾病
(2)住院
(3)不能工作
(4)未取得原有薪資,可自住院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50%,每半月給1次,也可在
出院後一次請領,最多可領6個月,但事故前年資已滿1年者,可續領6個月。【(但需
無法請領到原工作單位薪資,並於第四日起算)】


附註:未取得原有薪資是指未取得原有100%的薪水,在領傷病給付或住院期間依勞保
條例第18條規定【被保險人部份的勞保費免繳】,勞保年資照計。

●60歲以前退保未領老年給付,雖超過2年仍可領。
●健保實施後農保生育本人少發1萬,配偶少發2萬,流產少發1萬,可申補。
●新公佈洗腎換患者最多可領【58.81萬】,歡迎洽詢。

【死亡】
1.本人普通事故死亡`:
(1)喪葬津貼5個月
(2)投保年資1年以下者加10個月遺屬津貼,年資1至2年者加20個月,年資2年以上者加
30個月。

2.本人公傷事故死亡:
(1)喪葬津貼5個月
(2)不論年資均另加40個月遺屬津貼。

3.配偶或父、母死亡:
領3個月喪葬津貼。未滿12歲子女 (含剛生即死)死亡1.5個月,滿12歲子女死亡2.5個
月。

PS:遺屬津貼請領順位
(1)配偶子女(2)父母(3)袓父母(4)孫子女或(5)兄弟姊妹(4)與(5)均有"專受其扶養之"
的限制,
要小心,否則只能領喪葬津貼。

【殘廢 】
分成15級160項給付1-40個月因公加5成,由醫師認定自認殘日起2年得請領衛生署84年
2月8日規定【領殘後,因同一傷病之併發症及再復發可健保住院。】

【記得因公受傷,要用勞保住院,勿用健保,請將此訊息告訴大家。】

【勞 保 醫 療 權 益分】
(1)普通事故醫療與
(2)職災事故醫療,健保實施後只剩
(3)職災醫療,因此勞工,如果因公受傷,仍可使用勞保門診與住院,必須到勞保局拿
門診或住院單,如此可享:
 (a)免自付額(b)不必轉診(c)往後領取傷病給付較高(d)門診或復健期間亦可領傷病
給付。

【切記!因公受傷不可使用健保卡,以免吃虧。】

◎可參考以下網站內容:< < <http://home.pchome.com.tw/soho/sevenhills/>>>
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社會保險協會

◎勞農保之家 < < <http://members.xoom.com/sanbin/index.htm>>>

◎080勞基資訊網 < < <http://www.taconet.com.tw/LIFE080>/>>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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