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付業務

1、請領資格:
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請領生育給付:
(1)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。
(2)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。
(3)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。

2、給付標準:
生育給付標準,依下列各款辦理:
(1)分娩或早產者(死產比照早產規定),按其事故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與二個月。
(2)流產者,按其事故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與一個月。
(3)雙生以上者,比例增給。

3、請領手續:
請領生育給付應備下列書件,送所屬投保農會轉本局核處:
(1)生育給付申請書兼給付收據(應詳填並加蓋投保單位、負責人、經辦人及請領人印章)。
(2)出生證明書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。
(3)請領流、死產生育給付者,需備流、死產證明書(由全民健保醫療機構或領有執照之醫師、助產士之證明書)。
(4)被保險人請領配偶生育給付者,並應檢附證明夫妻關係之戶籍資料。


注意事項:
(1)請領生育給付,應自分娩之當日起二年內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給付。
(2)夫妻同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時,其生育給付以一人請領為限,不得重複請領。

 

100%在家工作的網路兼職創業

 

 

大型美商華人市場開跑!

火速蔓延中~錯過再等20年!

 

最新概念、最大規模、最大格局、最優產品,i260網路創業系統串起全球多個國家。

如果你還在尋尋覓覓新的機會,千萬不要錯過i260網路創業系統

 

 

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說:不做電子商務,5年後你一定會後悔。

 

 

現在就點選進入下列網址,請留下您個人簡單聯絡方式!

我們將會立即與您聯絡,還有專業的〔創業顧問〕供您諮詢。

 

 

 

http://www.i260.com.tw/?q=jacky&s=3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a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