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日報未依法通報資遣北市勞工局將罰兩萬元 

 

  (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二十一日電) 第一份網路電子報「明日報」今天宣佈停刊,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上午接獲一名記者陳情,引起勞工局重視。截至今天下午為止,明日報都未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通報資遣,勞工局決定依法處罰明日報新台幣兩萬元,並將於明天開出罰單。

 

 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鄭村棋說,這件事是高科技產業的警訊,也提醒高科技產業的勞工要「居『高』思危」。他指出,這項產業隨時都在變化,許多無法掌握先機的公司就會因不堪虧損而倒閉,員工的權益將遭到衝擊,他提醒勞工一定要組織工會,碰到這類事件,才可爭取最大的權益。

 

  勞工局表示,依照明日報提出的資遣方案,明日報沒有違法之處,但根據就業服務法的規定,雇主資遣員工,應於員工離職七日前,向就業服務機關通報資遣,但明日報截至勞工局下班前,仍未通報,因此勞工局決定處罰明日報兩萬元,並於明天開出罰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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